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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讲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备参整理——为何再次修订?如何学好用好?

2024-05-31辽宁省企业信用协会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点击题目阅读),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2024年1月8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由此可见,对该《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将是各级党组织2024年的重要工作。

      如果你已经初步学习过该《条例》也会发现,其内容体量是非常之大的。因此,从今天开始,党小建将用大概几十讲的篇幅,为您全面深入整理辅助学习《条例》的备参。请注意,备参整理不同于解读,而是搜集有用信息并进行合理归纳。

      今天我们要讨论的话题,是《条例》为何再次修订,以及如何学好用好。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条例》一共修订了几次——《条例》的首次印发,是在2003年12月,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为此,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2015年10月,新修订的《条例》正式印发,明确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类违纪行为,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布,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2月19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很明显,简单来说《条例》2003年12月首次正式印发,2015年10月第一次修订,2018年8月第二次修订,2023年12月第三次修订。

      其实,在《条例》2003年12月首次正式印发之前,中共中央早在1997年2月还曾经发布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在试行了6年多的时间之后,2003年12月正式印发的《条例》在之后十余年间没有再作修订。党的十八大后,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推进,原有《条例》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

      2015年10月,修订后的《条例》正式印发,发生了较大幅度的变化,从原来的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缩减为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

      之后,随着《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的制定修订,以及党的十九大将党的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在修改党章时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因此,2018年8月再次修订《条例》,与2015年修订的《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

      2023年12月的这次修订,与上次修订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从内容对比来看,非常明显是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全面贯彻。比如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的“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比如第三条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

      这次修订的另一个特点是坚持问题导向,《条例》新增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并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也明确了相应的处分规定。诸如此类的修订就不再一一列举了,我们从中能够明显看出,这与通知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完全契合。

      以上我们梳理了《条例》自印发到历次修订的时间线,分析了每一次修订的原因,特别是对于2023年12月的这次修订,找到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两个方面的修订特点。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如何学好用好《条例》。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在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条例》所发出的通知中——对于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首先明确了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担负的是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是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其次提出了要求,党委(党组)层面——包括“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纪委(纪检组)层面——包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善于斗争,严格执纪、精准执纪,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对于学习,是要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也就是说,作为基层党组织,我们或者专门组织针对《条例》的专题培训班、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为主要形式的集中学习研讨, 或者在各类培训班里加入《条例》学习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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