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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企业信用协会开始受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工作

2015-07-27辽宁省企业信用协会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我国政府对企业信用的一种综合评价活动,是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的“金字招牌”。为进一步推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深入开展,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促进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省工商局近日已下发通知,决定开展2013---2014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受省工商局的委托,省企业信用协会已开始受理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申报工作。
      按照辽宁省工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和《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辽工商发[2015]22号)要求,自今年开始,省企业信用协会受省工商局的授权委托,负责国家和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中企业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查、评估和推荐工作。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应先将其申报材料送所在市工商局进行申报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市工商局签署推荐意见,并连同其申报材料一起送交省企业信用协会。省企业信用协会对各市工商局推荐的预申报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在其送交的《辽宁省企业信用协会会员登记表》或者《辽宁省企业信用协会会员申请表》上予以会员编号或者准会员编号,预申报者可以凭该编号(即用户名)在辽宁省企业信用协会网站上开始登录申报;初审未通过的,不予编号,该预申报者不得继续进行年度申报。省企业信用协会对申报企业网上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征询和评估后,签署推荐意见,报送省工商局进行审核、认定和公示。
      从今年开始,辽宁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请一律在网上进行。在网上申报前,申报企业应及时向省企业信用协会提交《辽宁省企业信用协会会员登记表》或者《辽宁省企业信用协会会员申请表》,以便获取省企业信用协会给予的会员编号或者准会员编号(即用户名)。预申报企业可以凭其编码在辽宁省企业信用协会网上登录“辽宁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网上填报企业公示所需申报材料。
      为了更好地完成省工商局委托的工作事项,省企业信用协会近日已经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2013—2014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对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评估与推荐等工作事项和申报程序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可以省协会网站上查阅通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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