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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311户企业荣登国家级“守重”公示榜

2016-09-06辽宁省企业信用协会

7月1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公示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公告工商市字〔2016〕118号),决定向社会公示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共6023家。辽宁省311户企业入选,其中2014-2015年度首次公示的“守重”企业77家,已在2012-2013年度公示、申请继续公示的“守重”企业234家。

自年初省工商局部署启动2014-2015年度全国“守重”企业公示活动开展以来,省企业信用协会积极跟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做好网上申报等协会层面的全国“守重”相关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全国工商系统信用标准体系软件测评、省工商局审核上报等程序,辽宁省311户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合同履约状况和社会信誉良好、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的优秀企业脱颖而出,成功入选国家级2014-2015年度“守重”公示企业。

今年,辽宁省入选的311家国家级“守重”企业在质量上较以往有了较大突破,整体结构优良。这些入选企业中,既有参加“守重”活动20年以上资深的“元老级”企业,也有最近3年加入“守重”行列的“新人”。这些人选企业中,既有众多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的企业,也有大量同时获得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等称号的公司,更多企业的是集多项荣誉于一身,是辽宁省诚信体系建设的“领头羊”。

    国家级“守重”荣誉是国家工商总局对企业合同信用最高级别的评价。随着“守重”活动的不断发展,“守重”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和渗透力得到迅速的提升,在全省企业中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它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上升到了品牌的高度,成了企业的“金字招牌”和无形资产,是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信贷融资、驰名著名商标认定、文明单位评选等活动的加分项目,以及各类工程招投标的信用准入门槛,对企业发展有着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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