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讲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备参整理——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
2024-10-25辽宁省企业信用协会
大家好,从今天开始,我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点击题目阅读;以下简称《条例》)的第二编,也就是分则部分。分则一共分为了六章,接续前面的章节序号,第六章是“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七章是“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八章是“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九章是“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章是“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一章是“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简单来说,就是对六个方面的纪律处分分别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今天我们学习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这一章的体量比较大,需要细嚼慢咽,咱们先来学学前面的两条。
第四十九条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从第六章总的布局来看,第四十九条明确了在重大原则问题是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情况。其后的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分别就这种情况进行了更细致的规定。因此,我们也可以把第四十九条与其后的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看作一个整体。
在第四十九条中,有几个关键要点需要搞清楚——
①重大原则问题。究竟什么才是“重大原则问题”?对此,在党内法规及法律体系中,并没有找到直接的回答。一般来说,重大原则问题通常指的是在政治、经济、社会等重大领域中,需要坚持和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比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等就是重大原则问题。我们提前再看后面的条款,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所列的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及违背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等等也都属于重大原则问题。
②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如何理解全党必须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呢?新华社曾经有一篇文章进行专门论述,比较适合咱们理解。引述如下——毛泽东同志指出:“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邓小平同志强调:“到什么时候都得讲政治”。讲政治,第一位的要求就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所强调的:“全党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内涵同样十分丰富。强调保持一致,不是一个空口号,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牢记于心、落实于行;强调保持一致,不是没有明确的内容和指向,而是要具体体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强调保持一致,不是一般的一致,而是高度一致,做到声调步调完全合拍、言行表里完全如一。
③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请注意,这句话中,“或者”的前面是“有实际言论、行为”,后面是“造成不良后果”,说明这两者有其一即可给予相应处分,而不是有实际言论、行为且造成不良后果。这个细微的区别需要特别说明。另外,“言论、行为”前面加上“实际”两个字,说明其言论、行为是真实发生的,而非尚未发生的想法。这句话中潜藏的另一个难点,是没有实际言论、行为但造成了不良后果的情况,这看上去似乎有些不可能,但是,我们假设一种情况:比如某名党员干部对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反对意见,但他没有说出来、写出来以及做出来什么事,不过其下属很明显地察觉到了他的态度,以至于在某项工作上造成了不良后果——没有发表反对意见,但态度阴阳怪气肉眼可察并最终造成不良后果,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以上细节分析完了,本条接下来的规定也就很好理解了,分别对应着不同的程度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开除党籍处分这三档。当然,不良后果、情节较重、情节严重到底怎么相互区分,相关问题在之前已经探讨过,最好结合本单位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相关案例来界定。
第五十条 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本条分为两段,第一段说的是以某些方式发表某些内容,要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什么方式呢?是“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
①网络。此处所说的“网络”,指的是利用网络载体进行信息传播的手段。常见的如论坛、贴吧、微博、微信、视频、游戏等等,只要是建立在网络架构之上的、能够传播信息的都算在内。比如前面所说的游戏,指的肯定不是单机版游戏,而是网络游戏,在游戏中发表相关信息也在此列。随着信息化手段的不断丰富,AI技术等新发展出来的信息化手段全都归于此列。
②广播。广播是指通过无线电波或导线传送声音的新闻传播工具。通过无线电波传送节目的称无线广播,通过导线传送节目的称有线广播。
③电视。电视机是指根据人眼的视觉暂留特性和视觉心理,利用电子技术传送活动的图像画面和音频信号的设备,即电视接收机。也是重要的广播和视频通信工具。
④报刊。报刊是报纸和杂志的总称,通过利用纸张把文字资料传播的一种工具,它是一种起到解释、宣传等作用,也可以维护一种形象。
⑤传单。传单指的是通知单;印成单张散发的宣传品。
⑥书籍:书籍是用文字、图画和其他符号,在一定材料上记录各种知识,清楚地表达思想,并且制装成卷册的著作物,为传播各种知识和思想,积累人类文化的重要工具。
以上六种方式,在实践中较为常见且不好区分。随着科技水平的提升,基于网络的广播(即播客)、网络电视、电子报刊、电子传单、电子书籍等各种新的形态纷纷出现。我们接着梳理——
①讲座。讲座是一种教学形式,多利用报告会、广播等方式进行。
②论坛。论坛一般指公众发表议论的地方,在线上常常以贴吧、BBS的形式出现,在线下常常以会议的形式出现。
③报告会。报告会是由一人或若干人就某些问题向群众作专题演讲的集会。
④座谈会。座谈会是由训练有素的主持人以非结构化的自然方式对一小群调查对象进行的访谈。
很明显,以上“6+4”种方式几乎囊括了我们能够接触到的所有信息传播媒介,加之“或者”前后均用了“等”字,因此也就能够理解为所有的、无一遗漏的信息传播媒介。
通过以上方式公开发表什么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呢?
在内容上——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
通过大范围查阅资料,我们不难发现,上面这句话一般都是连在一起来说的,比如北京市委2017年发布的巡视“回头看”通报中,明确提出“加大对利用新媒体散布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等言论的查处力度”。目前,与之相关的党史、新中国史内容比较多。咱们简单来说,为什么要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因为资产阶级自由化四项基本原则这个立国之本,资产阶级自由化妄图扭转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如果您有兴趣深入研究,可以在《邓小平文选》中读到多篇相关论述。
关于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论最典型的代表,就是任志强,他发表了大量关于抹黑公有制,宣称要为最富的人服务,以及歪曲改革、鼓吹宪政、三权分立、私有化、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普世价值等言论。2016年5月,任志强由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北京市西城区纪委给予任志强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20年07月23日,北京市西城区纪委区监委对任志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任志强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在形式上——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①文章。文章包括各种文体的著作、作品,如诗歌、戏剧、小说、科学论文,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应用文等等。
②演说。演说指在听众面前,就某一问题表达自己的意见或阐明某一事理。亦称演讲,讲演。
③宣言。意思是扬言,宣扬。谓故意散布某种言论。
④声明。指公开表态或说明, 庄严声明,另指声明的文告, 发表声明。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本段所说的发布、播出、刊登、出版这组动词,对应前款提到的网络(发布)、广播(播出)、电视(播出)、报刊(刊登)、传单(刊登)、书籍(出版),以及文章、演说、宣言、声明。请注意,此处所说的“发布、播出、刊登、出版”与前面的“公开发表”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某出版社给某名党员干部出版了一本书,这本书中有上述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论,那么该党员干部此种行为就是“公开发表”,而出版社的责任是“出版”前款所列文章。再如某党员干部在某视频网站上发表一条短视频,其内容有上述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论,那么该党员干部此种行为就是“公开发表”,而视频网站的责任是“发布”前款所列演说。
后面还有一句话“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将参与其中进行协作、帮助,但本身没有发布、播出、刊登、出版权力的责任方纳入其中。比如为了使某本书顺利过审而出具证明、为了使某条视频顺利发出而屏蔽关键字,等等。
对于这些行为,给予党纪处分的对象是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二者之间的区别咱们在上一章曾经专门讲过,此处不再赘述。对应的处罚有两档,一是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是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二者的区别在于情节是否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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